破解“执行难”新武器
沈阳中院对24名“老赖”限制出境
法制网沈阳10月29日电记者霍仕明张国强 身负外债拒不偿还,并且还在世界各国飞来飞去,这一现象在辽宁省沈阳市将得到遏制。
据沈阳中院执行局局长林昌焕介绍,近一段时期以来,沈阳市两级法院执行机构先后对98名“赖账者”实施了“限制出境”措施,其中56名“老赖”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对于违反刑法第313条规定,有执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且情节严重的11名被执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在今天公布的24名“老赖”名单中看到,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有6名,占到整个名单的1/4;外国国籍人士有6人之多。
除了限制出、入境之外,沈阳市中级法院表示,还将对“老赖”采取限制融资、限制注册新公司、限制招投标等项措施,特别要加大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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