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购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需签订承诺书享受契税优惠
作假者将被处罚
承诺书可抵首次购房证明
本报讯(记者张媛何怡通讯员赵博)首购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需签订承诺书。
昨天,北京市地税局下发了《关于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调整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购房人填写了《首次购房承诺书》,就可以不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首次购房证明,便享受契税优惠。
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保障住房政策,其中一项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从1.5%暂统一下调到1%。
新政下发后,如何证明自己是首次购房成为焦点话题。对此,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昨日,北京市地税局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在建委提供首次证明前,由纳税人填写《首次购房承诺书》作为首次购房证明。北京地税部门解释说,建委也可提供首次购房证明,但纳税人前往办理需要一个流程。
如果纳税人确实是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出于方便纳税人的考虑,只要纳税人填写《首次购房承诺书》作出郑重承诺,同时本人愿意签字并就其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可不到建委开具首次购房证明。
对于作假者,地税部门表示,如果纳税人不是首次购房而填写了《首次购房承诺书》,并享受到不应享受的税收优惠,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视具体情节,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承诺书如何签订
签承诺书要去地税所
购房者拿着自己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到交易房屋所在地的地税所,签订保证书。
据了解,《首次购房承诺书》需要填写购房者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坐落地址、身份证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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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享受契税优惠要看办理手续时间
据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的信息,11月1日(含)后,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的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新政的契税优惠,能享受这项优惠是根据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的时间划分的,而不是根据签订合同日期划分的。
换言之,在11月前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者,只要未到地税部门办理手续,在11月1日(含)后再申缴契税,就能享受契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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