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房贷细则二次公布 其他行或下月初出台
按目前上海的普通住宅标准,新政对当地市场的影响将很有限
叶国靖 霍侃
自央行于22日发布“房贷新政”后,终有中国农业银行一家率先发布实施细则。
农行:“首次+普通+自住”享优惠
经历了出台又被收回的反复后,农行的房贷新政细则前日再次出现在该行网站,其内容与第一次发布的版本并无差异。
农行细则显示,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给予优惠,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最低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对于非普通住房,即使是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也原则上不低于25%,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下浮。而对于购买非自住房的借款人,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30%。
农行还重点明确了新政出台前存量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调整方式。一种是自动调整,即对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原则上无需借款人申请,贷款执行利率自2009年1月1日起自动下调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而不符合自动调整标准或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无法进行自动调整的贷款可以手工调整,即须先由借款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银行在审批过程中要基于原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提出最终审批意见,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于2009年1月1日(含)之后进行调整。
如果借款人有连续90天(含)以上的逾期记录,农行将不受理其利率调整申请。
其他行细则可能下月初出台
昨天下午,招商银行(600036.SH,03968.HK)上海一家支行的行长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该行的房贷新政细则仍在研究中。据其介绍,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暂停了房贷业务的审批,等待房贷新政细则的出台。
国内最大的房贷经纪机构、上海华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胡炯告诉记者:“前几天各商业银行已经在内部酝酿细则,讨论内容大致成形,但农行细则的‘午出晚归’风波,在客观上推迟了其他银行公布细则。”
“各行出台细则既要考虑监管层的意思,又要兼顾其他行的情况。目前来看,预计11月1日之后公布的可能性比较大。”胡炯称,细则的难产,也使得房贷中介的不少业务单子暂时搁浅。
上海凯弈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房贷业务在上海同行中位居前列,该公司总经理苏晓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对“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定义的争论,似乎成了细则出台的绊脚石。他也认为,估计最快要在11月1日左右,才会有更多银行的细则出台。
上海汉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部总监孙文勤告诉本报记者,汉宇地产等上海中介公司目前只能静待细则出台,并已暂停所有二手房交易的贷款按揭业务。相关政策在上海能否产生刺激房市的作用,取决于上海如何调整普通住宅的标准。
她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也就是2005年出台的普通住宅标准计算,上海9月份成交的所有住宅中,普通住宅成交量为112871平方米,占23.1%;而非普通住宅为374878.5平方米,占76.9%。其中符合普通住宅标准的成交又大多分布在金山等交通不便的区域和板块,所以如果上海依然维持目前的普通住宅标准,新政的受益人群就会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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