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阳宗海砷污染事件专题案例教育,吸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转变工作作风,尽心竭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通知要求,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要在第一阶段集中抓好专题教育,并把案例教育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各州市、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好案例教育。各单位要把阳宗海砷污染事件案例作为学习调研阶段的必学案例。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分析研讨,确保案例教育取得实效。要把“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的案例教育与孟连县“7·19”事件案例教育结合起来,与开展本单位本系统正反案例分析结合起来,坚持依理说事、就事明理,切实把案例教育转化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行动。要充分运用好这次案例教育的成果,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政策规章,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制度保障。
据悉,案例教育将作为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刘晓颖)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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