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和困难家庭增百元燃煤补贴
晨报讯(记者 姜晶晶)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冬燃煤自采暖城乡低保和生活困难补助家庭临时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户每采暖季300元,较往年增加100元。救助对象仍为本市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对象中依靠燃煤自采暖过冬的家庭。
采暖季由今年11月15日起至明年3月15日止。采暖季开始后获准享受城乡低保或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家庭,其实际应享受此项救助的采暖时间已达到或超过两个月的,可按全额享受此项救助金;其实际应享受此项救助的采暖时间不足两个月的,可按救助标准的一半发放(2009年3月份批准享受城乡低保或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家庭不再发放此项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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