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杨非
今报洛阳讯 为了杜绝一切推诿扯皮行为,高效快捷地解决基层请办事项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从昨日起,洛阳市推行首问负责制。
昨日,洛阳市委办和市政府办联合在当地媒体发布《关于认真落实基层请办事项和群众反映问题首问负责制的通知》。
通知规定,首问责任单位(责任人)接到基层请办事项、群众反映问题或政策咨询、问题投诉时,对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能当场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必须当场予以答复和解决;不能当场解决和答复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取得当事人谅解,约定解决和答复期限,并在约定期限内解决和答复问题。
对超出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积极与应受理部门(科室)负责人衔接沟通,明确告知并带领引导当事人到应受理部门(科室)办理,直至请办人同受理责任人衔接到位为止。对不落实首问责任制、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事件,洛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将进行通报和问责。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