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舟山11月2日电 (见习记者
夏毅通讯员韦晓光)十一月二日上午九时许,在中国海事局、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全力救助以及韩、日两国海事部门的协助下,被三艘外籍渔业辅助船挟持了十三天的十五名中国公民安全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十月二十一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接到浙江海上搜救中心报告:在浙江舟山中远六横船厂改装修理的三艘外籍渔业辅助船在十月二十日上午从船厂出发到舟山虾峙门南锚地试航期间挟持了我国十三名参与试航技术人员和二名中国籍翻译后逃逸,未按原计划十月二十一日返回。据了解,此事因外方股东对船舶改装费用、修理等产生不满,而采取了过激行为。
事发后,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立即指示中国海事局、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行动,要从维护我国主权和保护我国公民人身安全出发,尽快救助受挟持的中方人员安全回国。
组织救助的中国海事人员根据相关情况判断,这三艘船可能已驶向公海。为掌握三艘船的行踪,中国海事局指示浙江海事局发布了航行警告,要求在东海航行船舶注意观察、搜寻。同时,中国海事局紧急请求韩国、日本海洋警察部门协助查找外籍渔业辅助船。
十月二十九日十五时十五分,中国海事局通过韩国海洋警察厅掌握了外籍三艘渔业辅助船的船位,位于韩国釜山港东偏北约五十海里(公海)处。
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六时,“海巡二一”海事执法船在朝鲜海峡海域将十五名被挟持的中方人员从中远“兴化”轮成功接下。通过三十多个小时的海上航行,于十一月二日凌晨“海巡二一”安全抵达舟山水域。至此,被挟持了十三天的十五名中国公民,被成功解救并安全到亲人的身边。
“目前我国海事执法舰艇已实现跨海区执行任务,卫星技术等现代技术手段已广泛应用于我国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中。”中国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表示,这次我国被挟持公民的成功救助,充分反映了我国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反应能力的建设水平。“中国海事多次参加国际、国内的重大应急工作中,在关键的时刻发挥了关键作用。此次事件处理过程中,也得到了日、韩两国海事部门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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