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得“天价车牌”后放弃 82万元车牌5万元成交
本报肇庆讯 (记者于敢勇)自今年1月肇庆首次举行小汽车牌公开竞价活动以来,拥有4个“8”的粤H28888就最受关注,它被拍得82万元的高价后,事后却被放弃,收回重新竞价后,最后仅以5万元的底价拍出,“天价”车牌“贬值”77万元, “缩水”到原来的十六分之一。
吉祥车牌拍出天价
今年6月30日下午,肇庆市第6期公开竞价小汽车牌在城区某酒店举行,车牌粤H28888特别瞩目,以底价5万元参与竞价。
当时会场里分别持10号牌和18号牌的车主竞争激烈,毫不相让。当车牌的叫价达到10万元时,两位车主没有丝毫退缩,随着车牌价位不断被推向高位,场上气氛进入了高潮。在持续了近7分钟的竞相叫价后,随着拍卖师的一锤定音,该车牌最后拍出了82万元的天价,由18号牌车主成功竞得,现场鼓起了阵阵掌声。
但就当众人感慨这一“天价车牌”时,车主却在拍卖会结束后表示可能会放弃该车牌。经过确认后,他最终放弃了这一车牌。粤H28888车牌被收回,继续以5万元的底价参与下一期的小汽车牌拍卖。
二次拍卖拍得5万元
7月25日下午,肇庆市第7期公开竞价发放小汽车号牌活动如期举行,车牌粤H28888的拍卖价成了全场最大的悬念。但出人意料的是,这期只有一位车主对该车牌产生了兴趣,这位手持42号牌的年轻女士在竞拍开始后,便马上举牌叫价。
因没有他人竞价,因此该女士顺利以底价夺得车牌,整个拍卖过程持续仅不到两分钟。
弃牌车主经协商补偿8.2万元
根据我国《拍卖法》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按照上述规定,竞价成功后放弃车牌的违约车主,需要赔偿77万元的差额。但因肇庆小汽车牌拍卖属于公益性而非带有商业性,又因小汽车牌属于社会公共资源,考虑到委托人意愿,有关拍卖行和违约车主进行了协商。经过拍卖行和该车主多次协商,以及向肇庆市小汽车号牌竞价拍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请示后,双方签订了协议书。
协议书里表明:车主在竞投粤H28888车牌号码时,因法律意识淡薄,并受现场气氛影响而冲动举牌,以82万元竞得车牌。毁约后,车主能积极主动向主管部门表示歉意,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结合肇庆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车主悔拍号牌的市场价值,同时,考虑车主并不是蓄意扰乱拍卖秩序,也不是恶意毁约,因此,同意车主一次性支付8.2万元,作为其对自身过错行为的经济补偿,以及作为对肇庆市小汽车号牌公益拍卖损失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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