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1月2日电记者潘从武从今年11月起,新疆乌鲁木齐市将通过实行建设工程诚信担保制度和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立信用档案,防止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
据乌市建委主任马伊磊介绍,每年建设领域都会发生一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为了防止新的拖欠产生,乌市将实行建设工程诚信担保函制度,对于存在拖欠工程款行为并已解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办理基建手续过程中在严格执行《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实行建设工程合同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另行提供诚信担保函;对于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已解决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开工建设前在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另行提供诚信担保函。
同时,第一次进疆的外省建筑企业都要提供诚信担保函。所谓的“诚信担保函”,就是建设企业在开工前,必须到银行根据工程的规模大小存入一定的现金,然后,由银行出具诚信担保函给建设部门。
同时,乌市建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工作的通知”,对于非因不可抗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在责令兑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同时,一律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产生群体上访、围堵马路等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企业,将给予乌市企业两年内不得在首府承接新开工工程,外省、外地企业清出首府建筑市场的处罚。
据了解,目前,乌市共有在建工程1204项,建筑面积560多万平方米,有20多万外来农民工。截至10月28日,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被拖欠工资农民工投诉2089起,收取436家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5亿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5346万元,涉及农民工128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