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本刊专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
“扫黄打非”重点打击侵权盗版
“扫黄打非”领域,在舆论上要积极主动,在法律上要形成压力,在工作上要保持强度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董瑞丰
从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办公室的窗口望出去,是车水马龙的北京东四南大街。
10月27日下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其办公室接受本刊记者的专访,就“扫黄打非”工作20多年的贡献和经验以及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应对新形势等问题作了详细阐述,并对当前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管理中的热点问题做出坦率回应。
“扫黄打非”符合人民和国家利益
《瞭望》:“扫黄打非”工作开展20多年来,主要有哪些贡献和经验?
柳斌杰:“扫黄打非”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国门打开了,新鲜空气进来了,“苍蝇蚊子”也进来了,就要打,就要扫。随着时代变迁,“扫黄打非”的工作重心扩大到打击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文化垃圾、打击侵权盗版制品、取缔非法报刊以及上世纪末以来的净化互联网环境等五项主要任务。中央每年都对“扫黄打非”作出专门部署,针对当年的重点问题来确定行动方案。
20多年来,“扫黄打非”工作作出的贡献相当大。一是在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非法出版物有一个基本特点,就是歪曲历史、丑化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挑拨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动摇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直接危害国家利益,因此要严厉打击。
二是保护了人民的利益。淫秽色情泛滥对青少年危害很大,家长和学校老师十分担心,“扫黄打非”严厉打击、查处、没收、销毁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净化了文化环境,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实际上是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人民群众非常支持。
三是规范了文化市场的秩序。文化产业建设、发展过程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但如果盗版盛行,一张盗版的光盘成本最多一块多钱,而正版的成本可能要10多块甚至上百块钱。在这样的不公平竞争中,盗版者牟取了暴利,而创造知识的人、投资创意的人却吃了亏,市场竞争秩序也难以维持下去。所以“扫黄打非”有力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每年查处1亿多件盗版产品,保障了文化市场的良好环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
四是在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探索了新的体制。开放的文化市场不能仅仅靠某个部门管理。通过“扫黄打非”探索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就是由各有关部门协调行动,中央22个部门参与,从制造到海陆空运输,再到市场,形成一个协作机制。地方上也形成了属地负责、上下联动的机制,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政府依法组织、社会广泛参与的“扫黄打非”工作格局。
五是落实了严密的责任制度。我们现在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每个地方都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这样就有效防范了犯罪行为和文化垃圾的扩散,最大限度减少不良影响。从经济的角度讲,有效地保护了生产者的利益。举例来说,2006年的“反盗版百日行动”之后,我们的音像出版和光盘制作厂很快发展起来,音像店销售正版的数量迅速提高了20个百分点。如果没有“扫黄打非”的保障体制,一些地方的正规厂商生产经营都搞不下去了。
现在,从中央到县都设有“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行政和司法并行的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二十多年来,“扫黄打非”所作出的贡献,得到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多次肯定。“扫黄打非”有力地保障了整个出版市场、音像市场和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中央的这一战略决策和决心在多年的实践中都反映出来了,“扫黄打非”工作符合人民的利益,符合国家的利益,树立了责任政府的良好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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