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宏鹏云霄阁侵犯网络著作权案作为全国首例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案备受网民和版权、法律界关注。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姚国祥、刘开山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姚国祥、刘开山在没有经过文学作品著作权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从2004年1月1日始,将起点中文网上的1339部文学作品,采集到自己开办的云霄阁网上进行转载,通过网站链接广告从中获利。案件事实清晰,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据了解,云霄阁网站先后刊载文学作品近九千部,其中大量来自起点中文网、幻剑书盟、91文学网和爬爬E站等文学网站,有些作品刊载一段时间后被自行移除,至案发时尚有在线作品5334部,曾一度成为中文网站访问量排名第二的网站。案发前,云霄阁网站仍居中文文学类网站排名第七的位置,成为日访问量达两百多万独立IP、两百多万人次的大规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