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的社会,只有想不到的事情,没有发生不了事情。喏,安徽潜山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原副主任曹晓明获刑入狱,职务被罢免了半年,竟然每月按时“拿”工资,直到事件被曝光后,这位贪官的工资才被叫停。有关方面表示,该情况属于误发。
曹晓明被判刑后,原单位竟仍然做他的工资表,并按月向他的工资卡上发放工资。被人举报后,用“误发”,来搪塞,简直是小儿科。这种说法就像小偷把手伸进了别人的衣兜被抓后说:“我以为是在桃自己的衣兜。”没人会相信的。
职务被罢免了半年,然后是判刑,单位月月做工资表,开支……坐牢还能享受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干活的干部挣不过他……“误发”!看了该新闻真是让人忍俊不禁。笑谈中猜测有如下几种可能:
一.该县“吃皇粮”太多,机关有众多财政拨款的国家公务员。从党政机关上看,五大班子,五大班子下面是各科处室正副职、主任科员、科员、员。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司机、管理员等等,还有不在册的自筹资金的聘用人员、临时工等等。人员多,管理完善难,所以难免出现“疏漏”;
二.真像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韩国文说的那样:“误发工资有客观原因,就是曹晓明出事以后正值县领导换届,此事被人淡忘。”但是,工资、发放工资:上班就拿工资,不上班就扣工资,没有正当原因长期不上班就没有工资……正常情况下,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没有不懂的。曹晓明被罢免半年,判刑后还拿工资的原因是“被人淡忘”……被谁淡忘?管理者,还是财务人员?“正值县领导换届,此事被人淡忘”。更有意思:因为县领导换届,才“淡忘”……难道领导换届,基层管理者都跟着去“忙活”,以致于“淡忘”?
三.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明知故犯”。这种可能最有“可能”。可能的原因最为复杂:
“都是哥们儿,是哥们,就要讲义气。人家在遇难的时候,不能落井下石,应该帮一把。”于是,就给服刑贪官继续发工资;
“反正是国家的钱,也不是掏自己腰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中继续给服刑贪官发放工资;
“真够哥们!"进去"了一直保我,我不能对不起人家……”于是,继续给服刑贪官发放工资;
“曹晓明是某某领导线上的,既然人家有暗示,我们就发吧。出事由领导扛着,我怕啥?”于是,继续给服刑贪官发放工资……
还有一种是笔者“猜测”之外的“猜测”,那就是:给服刑贪官发放工资与否,由县领导决定。这种猜测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韩国文说的那番话得到的“启示”。韩主任说:“接到通报后,管委会立即开会研究并上报县里,县领导开会研究此事,并决定立即停发曹晓明的工资,并将在今后追缴误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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