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检方声押马永成(“中央社”图)
曾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总统府”副秘书长的马永成4日被羁押禁见。
台湾负责侦办陈水扁家庭疑洗钱案及“机要费”案的特侦组,4日上午首度以被告身分传唤陈水扁执政时曾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总统府”副秘书长的马永成到案。检察官讯问后,认为马永成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重罪、有串证之虞,故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于夜间裁定將马永成羈押禁見。
特侦组在侦办过程中发现,由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经手、每月从“总统办公室”以领据直接领取的半数“机要费”机密费,当中有超过新台币五千万元,领后却未提出确切支出凭证,疑流向私人用途,检察官于今年九月搜索陈水扁的家宅、陈水扁办公室及陈镇慧等人住所后,分别将陈镇慧、林德训向法院声押获准。
马永成曾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他是否知悉或参与“机要费”的不实核销过程,特侦组分别于今年8月至10月5次以证人身分将他传唤到案讯问。
特侦组过滤相关卷证并传唤证人后,发现马永成经手的“机要费机密费”部分,也出现核销不实的状况,情况与林德训相似,因此将马永成改列为贪污罪的被告。
4日经过近7小时讯问后,特侦组向法院声请将马永成羁押禁见获准。
马永成1965年6月出生在台北市,毕业于台湾大学政治学系。陈水扁任“立法委员”时,马永成就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1994年,他又担任台北市长陈水扁竞选组织执行总干事。陈水扁担任台北市长时,马永成先后任台北市政府新闻处处长、台北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发言人。2000年至2006年,马永成出任陈水扁的“总统府”秘书、“总统府”副秘书长等职。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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