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倍受人们关注的杀害广东廉江市政协副主席黄兆峦一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潜逃到广西百色市时,落入了百色警方设下的天罗地网。这起广西百色市公安局协助广东省廉江市公安局迅速抓获重大在逃疑犯的成功案例,成为11月4日在南宁举行的中南暨泛珠三角十一省(区)第五届刑侦协作会议代表热议的话题,代表们认为这一案例只是中南暨泛珠三角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实战效益的一个缩影,经过4年的协作,中南暨泛珠三角区域警务协作格局实战成效日益凸显。
据悉,四年来,中南暨泛珠三角刑侦协作区的十一个省(区)公安机关认真落实《中南暨泛珠三角十一省区刑侦协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协作区刑侦部门联手打击刑事犯罪的整体效能,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刑侦协作,有效形成了打击跨区域犯罪的合力,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连连告破。2007年12月,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在云南、广东、福建三省警方大力配合下,成功侦破了“2007.11.27”抢劫杀人抛尸案。2008年6月20日,云南省曲靖市发生一起雇凶杀人案,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6月30日,四川省乐山市公安机关根据云南警方提供的线索,经过连续九个昼夜的艰苦工作,成功抓获涉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据不完全统计,在本协作年度,协作区各省(区)之间相互协破刑事案件13991起,其中命案323起,协助抓获网上逃犯9779名,其中命案逃犯900名,协助查证各类案件线索21361条。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全面落实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会议要求,十一省区协作区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进一步深化合作,针对当前协作区的刑事犯罪形势和刑侦协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措施。要进一步增强协作意识,转变协作观念;进一步完善《中南暨泛珠三角十一省(区)刑侦协作网》建设,提高协作效能;细化刑侦协作机制,规范刑侦协作工作;拓展协作领域,提高协作层次。要努力实现刑侦协作从单纯的“联络感情”到规范的协作责任机制转变,从人员联系来往向网上信息交换转变,从个案协作向综合性协作转变,充分发挥刑侦协作在侦查破案中特别是在追捕逃犯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协作工作效益最大化,推动刑侦协作工作向高层次发展。
来自公安部刑侦总局和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等11个协作成员省(区))公安厅领导和刑侦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上海、重庆、浙江、安徽、山东、西藏6个省(市、区)公安厅刑侦部门领导也应邀了参加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助理、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梁胜利到会上发表热情讲话。 (来源:公安部网站)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