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就给他送了60万
巢湖市政府原秘书长曹亚东涉嫌受贿一案昨日开审
本报讯 昨日,巢湖市政府原秘书长曹亚东涉嫌受贿一案,在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的指控显示,2000年2月至2003年10月,曹亚东利用担任巢湖市居巢区区长的职务之便,接受巢湖市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的请托,为其开发巢湖市居巢区交通局综合楼及小区项目提供帮助。为此,2002年春节前至2008年4月,曹亚东先后31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送的人民币60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7.5万元的购物卡。
2002年5月,曹亚东利用担任巢湖市居巢区区长的职务之便,接受一家公司负责人的请托,为其竞买居巢区物资局下属的燃料公司办公楼提供帮助。为此,2005年下半年至2007年12月,曹亚东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送的人民币33万元。
在昨天的庭审中,巢湖市人民检察院还指控其在担任巢湖市政府秘书长期间的几起受贿事实。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曹亚东大部分予以承认,对部分指控进行了辩解。
巢湖市检察院认为,曹亚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117.6万元、美元1.8万元、港币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1.6万元的购物卡,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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