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财起意 保洁员杀害女业主
本报讯 (程兴明 记者 杜雯)一保洁公司的员工,被控在受公司指派到一女雇主家做保洁时,见财起意,将女雇主杀害,抢劫财物。昨日,成都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受害人家属当庭索赔40余万。
22岁的被告人宋学林家住蒲江,此前,他曾犯过盗窃罪。检方指控,今年5月24日下午2时许,宋学林受成都一家保洁服务中心的指派,到36岁的被害人张丽(化名)家中做保洁。当宋学林进入张丽家中后,发现她独自一人在家中,而且她的家庭比较殷实,于是起了歹意。
就在宋学林做保洁的过程中,他趁张丽不备之机,猛地从她身后卡住了她的脖子,将对方掐昏。接着,宋学林又从厨房内拿出一把菜刀,向张丽的脖子猛砍一刀,张丽当场死亡。之后,宋学林劫走张丽的小灵通等财物,随后逃跑回家。当他回家父母听说此事后,劝他到派出所报案。随后,宋学林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学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走被害人的财物,并致其死亡,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已构成抢劫罪。庭审中,被告人宋学林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只是想拿点钱。受害人的家属当庭提出附带民事赔偿40余万元,对此,宋学林表示愿意赔。
目前,此案仍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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