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祸的“七律诗” |
公安的行政处罚决定 |
短信侮辱县领导乡干部被拘5天
——巴中市通江县一乡干部“发侮辱短信事件”调查
短信原文
“贺饭(范)生(申)花(华):滚滚诺水推前浪,送走黑豹来饿狼。随心组建调研队,整治环境树形象。大街小巷骂声起,上作下秀废纸张。为何神妻(七)不作美,降临通江一饭(范)囊(郎)。”
10月16日下午4时左右,巴中市通江县部分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均收到了一条“奇怪”的手机短信,发信人使用的手机号码为1308432××××,内容就是这则看上去有些“蹩脚”的顺口溜。
事件回放
短信“侮辱领导”被拘
发出短信的1308432××××,机主化名“包为正”,通江县公安局顺藤摸瓜,初步判断嫌疑人为至诚镇乡干部吴正春。吴正春,43岁,正科级公务员,通江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此前曾在几个乡镇担任过乡长和副书记等职务。
10月17日上午,吴正春被警方询问;10月21日,通江县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吴正春公然侮辱范申华为“饿狼”和“饭囊”,其行为构成侮辱,依法给予吴正春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10月24日,通江县纪委发文:根据党纪处分条例,决定给予吴正春留党查看两年的处分;10月25日,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通报吴正春事件,宣布了对吴正春的法律和党纪处分,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资格,同时建议县委组织部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吴正春的职级。
10月26日,吴正春拘留期满,回单位正常上班。11月1日,因肠胃问题需做手术请假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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