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永利记者林凤斌)日前,秦皇岛市出台文件,将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延伸,对失业人员实行社区动态管理,连续3次不参加各类就业服务活动者,将被取消失业保险待遇。
秦皇岛市各街道、社区在失业人员服务管理方面被赋予了多项职能,并建立失业人员登记和就业服务档案。
按照要求,失业人员每月20日前需携带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签到。失业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登记、连续两个月不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不报告生活就业状况的,连续3次不参加街道、社区和各类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活动,或经核实认定已被吸纳就业、从事灵活就业连续3个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将被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