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主任生活补贴月增305元
1月1日起沈阳其他社区工作者的生活补贴也已上涨,补贴水平高居东三省首位
时代商报讯(记者 张海涛)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沈阳市市内五区及东陵区、于洪区、开发区的社区主任、书记等领导的生活补贴已涨到每月1100元,社区其他工作人员的补贴也提高到每月1000元,今年内所有社区工作人员还将有失业保险。
补贴水平高居东北之首
沈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刘元勇介绍说,根据文件要求,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新区、东陵区、于洪区及开发区的社区主任生活补贴标准将由原来的795元/每月提高到1100元/月,比原来增加305元/月。其他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也由原来的745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比原来增加255元/月。
“新的标准已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我市其他地区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生活补贴标准。我市的9092名社区工作者都会在这次生活补贴调整中受益,调整后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的补贴水平高居东北三省首位。”刘元勇骄傲地说。
与社平工资基本持平
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透露,今后沈阳市将建立社区工作者补贴增长机制,使社区工作者的生活补贴与全市社会平均工资基本持平,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地位,进一步强化社区建设,做好社区工作。“我们要向全国一流社区进军。”该工作人员充满信心地说。
此外,刘元勇表示,今后本市的社区工作者将趋于专业化、职业化和年轻化。“我们会对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认证和定期的培训,这样做是为了让社区工作者能够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年内将享有失业保险
“今年内,沈阳市的社区工作者还将享受到失业保险,这项工作已经成为有关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具体的保险缴纳标准还需要民政部门与劳动部门研究后确定。”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工作人员透露。据介绍,目前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的福利包括养老和医疗保险,为社区工作人员同时缴纳“两险”是从2004年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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