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6日电 中国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黄延信介绍称,为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均收到了积极的效果。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11月4日,中国外交部外国记者新闻中心邀请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黄延信举行媒体吹风会,介绍推进中国农村改革发展有关问题。
约30多名外国驻华记者参加吹风会。
黄延信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在中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充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定信念,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亿万农民的共同心愿,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有记者:农村金融改革主要是哪些方面?农村土地改革有没有考虑用土地作为融资工具?
黄延信回答说,此次金融改革有很多新内容、新突破。例如,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问题,此次强调将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这与以往规定有明显区别。再比如,新规定提出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型银行。新规定还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也是一个突破。
黄延信指出,关于农户的土地经营承包权是否可作为融资工具的问题,这是抵押问题。我认为,允不允许是一个概念,在实际操作中能否行得通则是另一个概念。按现行规定,土地是不能作为抵押的。但换一个角度说,如果允许就能行得通吗?事实上是行不通的。我曾就是否同意用农村的几亩地作抵押贷款问过很多银行行长,他们的回答都是否定的,原因就是农村地价很低,而银行机构管理土地成本却很高。
黄延信说,为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在农村实行小额农村贷款,不需要抵押;实行金融组织的创新,在农村建立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的方式来解决农民贷款问题;建立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可为农户申请银行贷款作担保,这些措施均收到了积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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