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各大银行细则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但大部分优惠政策要求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
农业银行
出台时间:2008年10月28日
1.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低执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1.购买首套房符合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等条件,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调30%。如果买的是二套房(此前在银行有1笔未结清房贷,以下类推),如符合条件,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降18%。如果买的是是三套房,首付款比例将提高到30%,利率不享受优惠。对首套和二套住房、三套住房的界定以家庭为单位。
2.对于已发放贷款,可于12月15日前提交书面利率调整申请,是否享受优惠利率,对此前执行基准利率或下浮15%利率的贷款,若借款人未提出调低利率申请或审批未通过的,只要符合相应条件,会将执行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2倍。所有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后利率均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交通银行
出台时间:2008年11月3日
细则规定,对新增客户首次利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利率可执行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比例20%,其他客户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继续执行央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下称359号文)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下称452号文)规定。
招商银行
出台时间:2008年11月3日
招行房贷新政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二成,优惠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7倍,但是对于二套房的利率优惠则要根据各支行的审贷规定自行决定执行。
优惠利率范围仅限于首次贷款买房,而贷款买二套房则按照去年9.27的房贷政策执行,首付四成,且利率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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