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总行已全面叫停了此前公布的实施细则。根据光大银行此前的房贷实施细则,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自住房的消费者,可享受首付20%、贷款利率七折的优惠。符合条件的老客户房贷利率可以优惠18%。买第二套房的话,在银行有一笔未结清房贷,如符合条件,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降18%。
前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10月30日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地产金融年会上表示,商业银行不必出台房贷新政的执行细则,商业银行应该根据每个客户的情况,自主决定对客户的优惠利率。
目前已经出台的农行细则是:购买非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下浮。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原则上无需借款人申请,贷款利率自明年1月1日起统一下调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
交行细则是已利用贷款购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为四成,贷款利率上浮10%。但对已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果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可以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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