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1月6日电(记者董学清、许剑铭)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了解到,截至9月底,山东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已全部提高到不低于每年900元。
今年以来,山东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800元提高到900元的承诺,省财政预算农村低保资金2.49亿元,市、县两级预算农村低保资金6.3亿元,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补助1.39亿元。
截至9月底,山东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已全部提高到不低于年900元,全省标准平均达到每年1045元,最高为2400元。全省在保农村低保对象184万人,比去年新增近12万人。今年1-9月份,山东省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7亿元,人均月补助水平为44元,比去年底增加10元。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