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8日讯记者陈丽平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张世峰今天在北京残奥会主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今年6月,全国2267.7万城市低保对象中,残疾人约128.1万人,占全国城市低保对象总数的5.6%;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建立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低保对象已达3749.9万人,其中残疾人326.5万人。
张世峰说,民政部在城乡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积极推行分类救助,对存在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按残疾程度不同,分别享受待遇不同的重点保障,使其救助水平与一般的低保对象有所区别。具体说,对重度残疾人一般在当地低保标准基础上,上浮10%至50%的比例发放低保金。对轻度残疾人视情况增加一定数额的低保金。同时农村还有66.7万残疾人被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各地及时将符合救助的残疾人纳入大病救治范围,对残疾人困难家庭实施一系列特殊优待,极大地减轻了贫困残疾人的家庭负担。到今年6月底,全国已完成124.5万名城市困难残疾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其中重度残疾成年人102.4万名,重度残疾未成年人22万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