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1月6日电(记者王志)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获悉,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不搞“终身制”,对于发生严重问题的企业,将随时被撤销荣誉称号。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会长蔡福安介绍,消费者满意单位是块“金字招牌”,是政府、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对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者的褒奖和认可。
消费者满意单位应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和服务,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但蔡福安表示,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不搞“终身制”,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将会同有关部门随时进行抽检,督促企业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对于发生严重问题的企业,将随时撤销荣誉称号,并请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据了解,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始于1995年,每两年一届,宗旨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点为宣传和扶持名优企业、弘扬维权、扶优限劣。近日,山东省举行了第七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1294家单位被评为本届消费者满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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