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6日电(记者许祖华)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补贴100元调整为150元。
据了解,陕西省从2006年开始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制度,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和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每人100元的补贴。
目前陕西可以开展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主要集中在建筑业、通信业、饮食服务业、烟花爆竹业、汽车保养业、家用电器业、纺织品加工业、印刷业、编织加工业等领域。除此之外,还有针对农村代代相传的手工织布、手工编织等方面的专项能力考核。
为规范就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促进就业的作用,经陕西省政府同意,陕西省有关部门就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政策有关问题下发通知,将职业技能鉴定(含职业能力考核)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150元。
陕西省要求,凡2008年10月1日以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含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规定的人员,按新补贴标准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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