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11月7日电(记者龚永泉)“让创新者圆梦,让创业者发展,让合作者共赢”,江苏镇江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在3年内,引进培育30个领军人才团队和100名领军人才,称为“331计划”。
“331计划”的扶持政策如下:
对引进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经评审后,分重点推荐、优先推荐、一般推荐三类予以资助。
——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1个月,分别给予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领军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300万、150万、60万元人民币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地区负责提供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住房三年后优惠出售给领军人才个人或由财政给予专项补贴。创新领军人才(团队)落户企业后1个月,按照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分别给予其100万、60万、40万元人民币的创新资助资金,落户企业负责提供工作场所和住房。
——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由市、县两级科技风险投资资金,按照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三类分别给予不低于300万、200万、1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投资。
——对具有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由市、县两级担保中心分别给予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不低于300万、2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担保。
——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可超过30%作股参与分配。
——对引进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分别以100%、50%奖励给重点推荐项目、优先推荐项目的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对领军人才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对资金来源于财政、用于各类领军人才的专项奖励,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免征其个人所得税。
目前,已设立领军人才专项资金,市本级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各辖市区、镇江新区每年不少于500万元。同时,在镇江现有科技创新型规模企业中,遴选一批有创业业绩、创新成果、创造价值的高层次人才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促其成为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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