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润花园物业不满业主大会经费条款
业委会选举首日“流产”
本报讯(记者郑云英)前天下午3时30分许,望京嘉润花园小区的业委会选举首日投票“流产”,原因是物业公司对业主大会经费产生了异议。
前天下午2时30分许,记者在嘉润花园的居委会办公室看到,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和志愿者正忙着给投票箱写字、贴封条和上锁,他们准备下午3时出发,挨家挨户发送选票。
前天下午3时30分许,爽秋路社区居委会的苏主任接到望京街道办事处的电话,称《嘉润花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里关于大会经费的条款有问题,业委会选举的投票工作要暂停。
记者随即在业主代表那里看到了有争议的条款,该条款要求从物业费和小区业主共同收益资金里提取1.5%作为业主大会经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监督管理。
前天下午4时许,筹备组拟出决议,对规则中有争议的第九条进行了修改,补充为“对本规则通过前签署、执行的物业服务合同无约束力”。之后,居委会苏主任和物业公司的代表分别拿到了一份书面决议,双方表示将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讨论。
业主王先生(化名)说,10月中旬时物业公司就曾对此条款表示反对,但是经筹备组讨论决定还是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了该条款。
对于这个变故,王先生和其他几位业主都不觉得意外,“早就有心理准备,就知道今天下午的投票不会顺利。”王先生说,需要等修改内容被通过了才能开始投票。
记者致电小区物业公司经理朱劲松,他表示对当天下午的事情并不知情。望京街道办事处社区办李树清说,此事正在协商过程中,详细情况拒绝透露。
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望京街道目前已经认可了修改后的决议内容。另外,嘉润花园的业主代表和小区志愿者将在本周挨家派发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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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无权干涉业委会选举
朝阳区房管局小区办白主任告诉记者,业主委员会选举与物业公司无关,无论物业是否反对,都阻碍不了业委会的选举。
大地律师事务所的马律师说,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无权干涉业委会选举,街道办事处对选举有指导、建议的责任,但这些都不能成为暂停投票的理由。
事件概述
望京嘉润花园共有800多住户,自2001年入住以来一直没有成立业委会,其间多次发生业主与物业纠纷。今年6月业委会筹备组成立前和上月底业委会正式选举前,都曾发生候选人公示莫名消失,业委会选举原定从前天开始派发选票,30天后进行票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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