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终结
赵庆明
继今年8月1日起中国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10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联合宣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至14%,并同时上调包括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涉及商品合计3486项,约占中国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
如此短时间两次上调出口退税,尤其此次大规模、大范围上调出口退税率,“保出口”的意图显著。
然而,依照此种政策思路,不仅保增长的意图难以实现,过去两年里取消或降低出口退税的政策努力也可能在根本上被瓦解,不仅不利于纠正国际收支失衡,也不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未必能帮企业
2006年中国政府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时,有很多人反对,他们一个共同的理由是:这样做势必影响中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一旦出口增速下降或出现绝对下降,大量的外向型企业就会停产,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就会失业。而当前出口增速确实出现了下滑,在东部沿海的若干出口产业内,出现了一定的失业。先前一些人的担心似乎得到了印证。但是,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应该看到,中国出口商品的价格优势仍然存在。尽管自2006年9月,中国较大幅度下调了出口退税率,又恰逢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国内通胀,多数中国出口商品价格出现上调,但是与相关竞争国相比,价格优势仍然非常明显。
中国出口增速出现回落,根本的原因是国际需求下滑,而不是中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下降、而被其他国家的商品所取代。自去年美国发生次贷危机后,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美国等发达国家甚至出现经济衰退,这自然使得这些国家进口需求下降。
既然中国的出口增速下降不是因为被其他国家商品所取代,那么上调出口退税率对于促进出口的作用就非常有限。
同时,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对于改善出口制造企业的财务状况的作用也相当有限,除了出口量很难增长外,主要是因为外商会以此为借口进一步压低进口价格,出口商并不能真正得到实惠。要提高出口企业的盈利能力,关键还是要看企业对产品的定价能力,而不是政府给予一时的小恩小惠。当前,已有很多出口商反映确实存在外商以中国政府上调出口退税为由压价的现象。
事实上,尽管自2006年9月15日,中国开始大幅度下调甚至取消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但是从计算的数据来看,综合的出口退税率下调幅度并不大。
根据笔者的计算,2005年至2007年各年每美元出口商品综合退税分别为0.4429元、0.44元、0.43元,今年前三个季度为0.39元。尽管相比较来看,今年出口退税的降幅较大,但如果考虑到同期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幅度,出口退税率在扩张出口中的作用不仅没有变弱,反而有所加强。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