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1月10日讯 (记者光明通讯员王进云)借鉴中山、惠州等其它城市的成功经验,我市拟采用“水消费系数法”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备受市民关注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听证会,也将于本月17日召开。
据了解,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是环卫投融资改革的重要一环,有利于提高全民环境卫生意识,促进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我市统一开征垃圾处理费后,所有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其他收费项目将一律取消。
日生活垃圾处理量近千吨 据了解,海口日生活垃圾产生量近千吨。2007年市政府用于处理垃圾的费用已超过一亿元(包括清扫经费),就垃圾处理这一项每年需5430多万元。目前全市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填埋的经费每年缺口1000多万元。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事、政企分开,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市场化的重要前提,是环卫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为贯彻执行国家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广州、中山、惠州、深圳、合肥、厦门、无锡、徐州、天津、烟台等城市,早在2005年前已分别开征了垃圾处理费。
采用“水消费系数法”收缴 生活垃圾处理费,即以水消费量系数计算不同类别用户对应的垃圾产生量,利用供水收费平台,将垃圾处理费纳入水费系统一并收缴。按照“水消费系数法”的原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水消费群体,分为居民组类、行政组类、工业组类、商业组类等10大征收组类。由于每个组(类)水消费系数不同,产生的垃圾量也不一样,因此通过不同的水消费量,计算不同组(类)对应的垃圾产生量,确定其收费标准。从根本上消除了过去部分店铺为躲避缴费偷偷排放垃圾的现象。
市民建议实行“一费制”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现在各区环卫部门也在收取垃圾有偿清运费,到时可否实行“一费制”?交的钱如何管理和使用?记者随后从市环卫部门了解到,根据市环卫部门提交的征收方案,我市统一开征垃圾处理费后,所有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其他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原各区环卫部门收取的垃圾有偿清运费以及卫生管理费不再进行收取。社区、居委会的小街小巷的环卫管理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财政拨款解决,临街铺面、居民门前卫生要按“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向住宅小区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应在收费标准中扣除已计入垃圾处理收费的相关费用(即不再包含垃圾清运费)。我市征收的垃圾处理费由市财政专户管理,其使用全部用于支付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费用。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