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人员与服刑人员合谋窃题 致1.2万余名考生重考
新华社电(记者 王炳坤 陈光明)辽宁省鞍山市检察机关日前对4名参与窃取、传播中考试题的嫌犯提起公诉。今年6月底,鞍山市中考试题因被盗泄露,造成1.2万余名考生重新考试。
据鞍山市铁西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4名嫌犯分别为王旭方、郝仁发、孙世勇、闫政涛。经检察机关查明,王旭方在辽宁沈阳某监狱服刑期间,曾多次参与各种考试试题的印刷过程。2007年他刑满释放回到鞍山后,便计划窃取2008年鞍山的中考试卷。王旭方先找到朋友闫政涛,让其联系买中考试题的人。
2008年4月中旬,王旭方与仍在监狱服刑的犯人李工、郝仁发取得联系,以4万元作为报酬,提出共同窃题。随后王旭方在其小学同学孙世勇的资助下,购买了手提电脑和数码相机、无线上网卡等,并设法送进监狱交到李工、郝仁发手中。
6月14日至19日期间,李工先后5次偷齐五科鞍山市中考试卷,交给郝仁发。后者用数码相机对试卷拍照,然后二人利用监区管教干警和其他服刑人员睡觉之机,将中考试题通过电脑,发送给王旭方等人。王旭方将手抄的试卷复印了十套,分别交给闫政涛、金某、刘某、崔某等人,让他们出售试卷,从而造成鞍山市2008年中考试题泄露于社会,致使鞍山市12195名考生复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48000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旭方、郝仁发、孙世勇、闫政涛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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