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龄童泳池溺水 救活已成植物人
本报讯 (记者曾毅) 昨日上午,记者在顺德大良升平居委会麦先生家中,他悲伤地拿出一张妻子与四岁儿子的照片,强忍着泪水说道:“儿子几个月前在小区游泳池游泳,发生事故变成了植物人,妻子现在正在广州的医院照顾他。
走开5分钟儿子失踪落水
今年7月19日晚上7时30分许,家住顺德区大良升平的黎女士,带着4岁的儿子麦竣玮,与5名朋友相约来到新桂路边的某高档小区,用一住户的《业主证》各花12元购买了该花园游泳场的游泳票进场游泳。
帮儿子换好泳衣,黎女士将儿子交给了一位同行家长看管,自己便去了更衣室换衣服。可不到5分钟,黎女士回到泳池边时,就发现幼小的麦竣玮浮在了水面。“孩子捞上来后,一名救生员闻讯而来却蹲在地上一句话也没说。”黎女士说道,此时暂时没有了呼吸、心跳的孩子被送到了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急救。
黎女士说,但经过抢救,儿子有了间断性心跳与呼吸,“此后,我们便将他转到了广州的医院。”
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儿子却变成了植物人。现在,麦先生与妻子也没有再去单位上班,专心去借钱帮孩子治疗。
物管赔偿5万欲私了
出事后,感到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该小区物管,前后给予了麦先生夫妇5万元人民币的治疗费,“我们希望对方有一个对儿子真正负责的态度。”麦先生说。
昨日下午2时30分,记者拨打该物管中心电话,接电话的小姐表示“经理正在打电话,不方便接听电话,你留下电话,他会联系你。”但事后,记者一直没有接到该经理电话。下午3时左右,记者再次来到该楼盘物管中心,只有一位不愿意透露职务与身份的何先生代表物管出面介绍情况。
“我们不是想拖,相反一直在研究处理方案。”何先生承诺,一旦有了处理结果,会第一时间通知麦先生与记者。
律师:
物业管理负主要责任
广东达声律师事务所的苏用和律师就此事进行了分析,他认为:“首先,出事的时间为今年7月19日晚上7时30分,也就是正常的游泳池开放时间;其次,黎女士按正常途径买票;最后,游泳池是公开的开放场所。从三点上说,四岁小男孩在游泳池出事,小区物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是主要责任。当然疏于看管,黎女士负次要责任。”
“另外此类案件的赔偿一般以交通事故赔偿为参考,小男孩4岁就变成植物人,按情况要以20到30年的治疗时间算,赔偿金额最少在30万元人民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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