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四十九中原校长等三人被控受贿昨日受审 (记者 曹晶晶实习生蒋丽裟)一笔没入学校账户的款项,牵出广州市第四十九中学原校长向晓萍、副校长陈一平、事务员温富荣涉嫌受贿一案。昨日三人在海珠区法院受审,向晓萍庭上拒不承认受贿,称13万元是合法捐赠款。
而广州市第四十九中学也被指控单位受贿。
据海珠区检察院指控,2004年9月,广州市第四十九中学在教学楼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向晓萍、陈一平、温富荣分别担任该校的校长、副校长、教学楼改造事务员职务。其间,三人利用协助工程开展、享有工程验收及工程款拨付等职务便利,向工程施工队负责人方某索取贿赂15万元,最终索得13万元,并将贿赂款用于职工福利和校内的雕像塑造。另外,温富荣还分5次单独收受方某33000元贿赂款。
庭审焦点 是捐款还是索贿? 在昨天的法庭上,向晓萍称,她并没有向方某索取贿赂,也没有对施工进行阻挠,以要挟他们捐赠,并且捐赠也不是方某,而是教学楼工程承包商、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房建)。起初,大家只是在闲聊的时候说过希望市房建捐赠一辆15万元左右的面包车,后来对方表示买面包车不好开发票,就改为捐款了。市房建还正式发了书面的捐赠函。至于捐赠款,都用在了学校的建设上,一部分用来塑造校园内的雕塑,一部分则用来加入教育集群网。向晓萍的代理律师称,向晓萍接受的13万元捐赠款合法合理,且对学校有贡献。而四十九中表示,学校并没有接受捐赠款,学校的会议记录也没有关于捐赠款的,该受贿案与学校无关。
捐款要不要入账? 针对向晓萍的“捐款论”,检察机关指出,向晓萍等人接受的捐赠款没有入学校的账户,款项使用也没有记入学校财政档案。向晓萍则辩称,四十九中是公办学校,主要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但也可以自行接受捐赠,不需要上报,也没有规定的入款账户。陈一平则称,捐赠款没有入学校账户是因为捐赠方交付支票后要求开具建材发票,但学校没有该类发票,所以只好现存入其个人账户,在使用款项后再开发票。
四十九中现任校长梁校长表示,四十九中可以接受捐赠款,但必须上报教育局,并且将捐赠款上交财政局,由财政局按相应比例拨款回学校,而不是由校方或校长等人独自处理。
另外,检察机关指出,同案的陈一平、温富荣认罪态度好,并且两人属自首行为,应轻判。
被指受贿是遭报复? 面对着检察机关指控,向晓萍不仅不认罪,而且愤怒地指出自己是受人陷害。甚至称:“这个案子就是冲着我来的!”庭审结束后,向晓萍的丈夫梁先生对记者说,向晓萍并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与之相反,向晓萍对教学楼建设工程进行了严格的监督与检验。2004年,该教学楼工程获得了“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称号,后来又获得了“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称号。“她实名举报了海珠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导,这次被控受贿是被人报复陷害。”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