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1日电 (常红)11月11日,民政部与国寿慈善基金会在北京签署了“国寿汶川地震孤儿助养项目”合作协议。国寿慈善基金会将从2008年12月起,为624名汶川地震致孤儿童每人每月资助600元爱心助养金,直至孤儿年满18周岁或者被收养之日止。
据悉,爱心助养金将按照年度向民政部划拨并委托民政系统发放。未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双方将协商调整助养标准。同时,中国人寿还计划通过所属学校为地震孤儿提供中、高等职业教育支持和就业支持。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指出,汶川地震发生后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对地震致孤儿童给予了特别关爱,中国人寿在第一时间行动起来,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率先向社会郑重承诺将通过“国寿慈善基金会”全面承担地震孤儿成长至18周岁的基本生活保障。中国人寿这一慈善义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也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的良性互动。体现了负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益意识,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对地震孤儿的深情厚意和美好祝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寿慈善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杨超认为,助养地震孤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一个文明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他说,“作为一个以行业和社会责任为已任的大型国有企业,中国人寿一直把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作为回报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这次通过国寿慈善基金会不仅为每名地震孤儿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还将为他们的心理健康、职业教育、就业等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够安心完成学业,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健康快乐地成长,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目前,国寿慈善基金会已划拨了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首期13个月的爱心助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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