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是委托协会去谈判,最终谈出的价经营方并不知情,事前也没有充分征求企业的意见,作为经营方我们不如自己派出代表去谈。
广州市的标准是10元,但只是谈了一下就降到4元,可见这里面的水分有多大。
任何一笔费用记入经营成本,而这个成本必然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一旦企业要支付版权费,市民在卡拉OK的消费费用必然上涨。
——广州卡拉OK经营者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正式委托版权费代收方——广州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周宣告成立,长达两年之久的KTV版权费收缴之争似乎尘埃落定。但在昨天,包括堂会、加州红在内的广州市内41家知名卡拉OK经营企业自发组织闭门会议,商讨“团购”音像制品版权使用费,并对“补缴2007年版权费是否合法”、“收费方是否具备资格”以及“收费标准如何计算”等问题提出质疑,甚至直言拒绝补缴追缴费。卡拉OK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版权费要列入经营成本,消费者唱K的费用肯定会上涨。
1 收费是否有授权人许可?身份合法吗? 问题未明确K厅有权拒缴
与此前一直抵制不缴纳版权费态度不同的是,与会企业均表示,音像制品版权应该得到使用者尊重,尤其是卡拉OK经营者,有利于作者以及相关权利人为大众提供更多、更好音乐作品,提高音像行业专业水准。
但对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版权费代收方,与会企业一致质疑其身份是否具备收费资格,而且特意请来数位法律专家提供支持。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红说,使用他人作品应缴纳相应版权费,但在权利主体、收费主体、收费期限、收费标准方面,除与音集协签订音像制品版权使用合同外,是否可以免除非“音集协”会员其他音像版权人的侵权指控,不再被指侵权,作出一个不侵权的保证等方面值得商榷。
“收取费用实施方是天合公司,与音集协什么关系?股比结构怎样?”,“收取费用2007年1月1日算起,只是单方面意见,有没有权利人许可?授权依据什么时候开始?”,“权利人有没有实际收到版权费,转手过程是否公示?”……王永红抛出系列问题,并表示,版权费收取应该考虑K厅经营者实际状况,如果权利人发生增减,收费标准是否不变,这些问题尚未明确前,K厅有权拒缴。
此前,“音集协”说权利人授权集体管理组织集中行使有关著作权是国际通行做法,有2/3权利人授权便具备收取费用身份的合法性。但王永红认为,这些缺乏相应法律依据。与会K厅负责人也表示,天合公司作为营利机构,是否有权代表“音集协”向K厅收费,需要其提供法律文件,以证实其作为营利性质的企业法人,代表非营利的社团法人收费的合法性。
2 补缴2007年~2008年两年费用是否合理? K厅选代表谈“团购”版权费
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黄世球此前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透露,天合公司是“音集协”正式委托的正式版权费代收单位,并对其身份表示首肯,认为其“身份合法”。
不过,天合公司公布收费自2007年1月1日算起,追缴2007~2008年两年费用,遭到K厅老板一致抵制。“音集协今年6月才获成立,与协会会员签订相关版权管理协议,取得向使用者收取版权费的合法权利,而天合公司上周才成立,却要向K厅经营者收取2007和2008年二年的费用,合法吗?合理吗?”广州市丽影盛会量贩式KTV负责人关耀文说。
“堂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2007年多家企业未将版权费纳入成本,成本及盈利额已花费完毕,怎么可能再补缴以往费用。
“出台的收费政策只制定了收费上限,却没下限,广州市的标准是每天每房10元。”某企业负责人说,“我们希望团结起来,聘请中介组织和对方谈,用团购方式把标准再降下来。”对此,刚上任天合公司总经理卢总表示,可以接受K厅派出代表商谈,至于收费明细事宜,天合方面不便解释,该公司只是受上级方音集协的领导。
在会议中,41家企业共同签署声明,取消此前对行业协会的所有委托,并选出5位代表人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参会企业与天合公司进行版权费团购的集体谈判。
3 KTV版权费收费标准多少才算合适? 4元收费标准还是太贵
记者了解到,代表K厅利益的广州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简称“协会”)此前与音集协进行长达半年协商,最终达到4元/天·房收费标准。但是,参会K厅企业作出惊人一举,“与广州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签订有关委托卡拉OK经营者,全部取消有关委托”,意味着K厅将抛开协会,自行与天合公司进行版权费集体谈判。
与会企业说,广州K厅均未有机会向国家版权局阐明对收费标准的看法,而且对公示后所征集意见的处理情况不了解,对其公证性表示极大怀疑。“必爱歌”负责人黄董说,4元/天·房最低价应该是天合公司的营销策略。关耀文也表示,“我们只是委托协会谈判,最终谈出的价经营方并不知情,事前没有充分征求企业意见。”
那么,按现行标准,卡拉OK经营者要缴多少版权费?记者粗算了一笔账:以100间包房计算,按10元/天·房,一天要缴1000元,一年就是36万元。黄董说,一家K厅平均一年要缴版权费20万~30万元,目前K厅开房率最高不达五成,却要收取全部包房费用,显然不合理。
加州红有关负责表示,该公司在香港有25家连锁店,一年收取版权仅50万,平均一家店2万,相比之下,内地收取版权费超出经营者承受范围。与会企业表示将在业界广泛征求意见,并提交到天合公司与中国音集协,希望通过协商,以求达到一个合理标准。
4 版权费是否必然转嫁给消费者? 今后市民唱K肯定要涨价
卡拉OK生意总体来说并不火爆,尤其在目前遭遇全球金融危机等大背景下,参会企业坦承“惨淡经营”,量贩式连锁KTV更受伤,目标客户是中低档消费人群,靠出租包房获利,而非靠开洋酒等。一向未被列入经营成本的版权费,一旦被要求支付必然增加成本,K厅消费费用肯定上升。
此前,国家版权局和音集协一再强调:“作为卡拉OK主管部门,我们不允许商家将这笔费用转嫁给消费者。”为了保证商家在缴费之后的正常运营,音集协计划通过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开发增值业务,为商家提供更多利益渠道。但是,不少大型K厅坦言,涨价也是迫不得已,也有K厅担忧“提价后导致客源流失”。
“以50间包房计算,企业一年就要交7万多元,压力很大。”关耀文说,任何费用都会记入经营成本,而这个成本必然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也就是说,企业要支付版权费,市民在卡拉OK的消费费用必然上涨。不过现场有律师表示,消费者不必担心,唱K费用是市场自由调节,定价过高帮衬的人肯定少,最终还是会保持在能被消费者接受范围内。 (来源: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