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艾秀廷、刘剑英、张淑会)11月3日,邯郸市丛台区低保群众马双林突发脑出血。因无力筹措3000元入院押金,马双林的妻子来到区民政局医疗救助中心,凭低保证、医院诊断书等很快拿到了2000元的医疗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
丛台区有低保对象2766户、7400余人。2004年初,该区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涵盖生活、就学、就业、医疗、司法、精神救助的全方位社会救助体系。经过几年运行,他们发现,近70%的低保家庭是因病致困、因病返贫的,一旦家庭中出现一个病人,整个家庭的生活水平便会急剧下降。鉴于此,今年初,该区出台了《城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旨在保障困难群体看得起病、住得起院。
《办法》将救助对象由原来仅针对低保家庭,扩展到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30%以内)、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6倍)和需特殊救助家庭,并按不同标准对其进行救助。其中,低保家庭成员住院治疗费用个人实际负担部分给予60%的救助,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针对困难家庭小病看不起逐步转化为大病的现实,《办法》打破病种限制,实施全方位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救助门诊手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定点药房就诊购药,直接减免50%的医疗费用,年累计医疗费不超过1000元。对低保家庭中的“三无”人员、重病重残人员和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发放一本医疗定额救助手册,患者持手册可享受200元的免费购药、治疗。
低保家庭虽是免费参加医疗保险,但许多家庭因无力支付住院押金,以致患者无法入院。针对这一情况,该区打破程序限制,变单纯医后救助为疾病预防、医前、医中和医后全程式救助。免费对辖区困难家庭周边环境进行“四害”消杀,减少疾病传染源;低保对象因大病需住院治疗的,由区民政部门对个人应交的起付款给予医前救助,由定点医院直接减免;对住院期间无力负担医药费的,按日结算单给予不超过医药费总额30%的救助,医前、医中救助计入总救助金额。
以往居民申请医疗救助金的程序是:居民—居委会—街道—民政局,发放程序是民政局—街道—居委会—居民,不仅程序繁琐,而且常常耗时长达一个月。为此,该区民政局建立了医疗救助中心,并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合署办公,共享困难家庭住院信息。参加医保的低保对象按比例报销后,可直接在医疗救助中心申请救助。该中心一周内将救助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据统计,丛台区实施《城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以来,已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近90万元,有3000余户困难家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