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受贿1500余万元一审被判死缓 新华网重庆11月12日电(记者朱薇)采用调整容积率和增加商业设施用地、减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方式,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巨额利益,引人关注的重庆“规划腐败”窝案之一,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受贿1500余万元一案12日宣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梁晓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人民币1589.3836万元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9年7月至2008年3月,梁晓琦在任重庆市规划局总规划师、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调整容积率和增加商业设施用地、减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方式,先后8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89.3836万元,为陕西艺林实业有限公司等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巨额利益。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晓琦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回赃款赃物,有一定悔罪表现,可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人民币1589.3836万元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