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简称APEC)是亚太地区最具影响的经济合作官方论坛,成立于1989年。
APEC现有21个成员,分别是中国、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湾、泰国、美国和越南,1997年温哥华领导人会议宣布APEC进入十年巩固期,暂不接纳新成员。亚太经合组织是有十九个国家组成,主要是亚洲地区,和太平洋沿岸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组成。此外,APEC还有3个观察员,分别是东盟秘书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和太平洋岛国论坛。
APEC共有5个层次的运作机制:
(一)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自1993年来共举行了13次,分别在美国西雅图、印尼茂物、日本大阪、菲律宾苏比克、加拿大温哥华、马来西亚吉隆坡、新西兰奥克兰、文莱斯里巴加湾市、中国上海、墨西哥洛斯卡沃斯、泰国曼谷、智利圣地亚哥和韩国釜山举行。2006-2010年的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分别在越南、澳大利亚、秘鲁、新加坡和日本举行。
(二)部长级会议:包括外交(中国香港除外)、外贸双部长会议以及专业部长会议。双部长会议每年在领导人会议前举行一次,专业部长会议不定期举行。
(三)高官会: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一般由各成员司局级或大使级官员组成。高官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会议的决定,并为下次领导人和部长会议做准备。
(四)委员会和工作组:高官会下设4个委员会,即:贸易和投资委员会(CTI),经济委员会(EC),经济技术合作高官指导委员会(SCE)和预算管理委员会(BMC)。CTI负责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高官会交办的工作,EC负责研究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问题,并协调结构改革工作。SCE负责指导和协调经济技术合作,BMC负责预算和行政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此外,高官会还下设工作组,从事专业活动和合作。
(五)秘书处:1993年1月在新加坡设立,为APEC各层次的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负责人为执行主任,由APEC当年的东道主指派。
APEC主要讨论与全球及区域经济有关的议题,如促进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实施亚太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推动金融稳定和改革,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等。近年来,APEC也开始介入一些与经济相关的其他议题,如人类安全(包括反恐、卫生和能源)、反腐败、备灾和文化合作等。
APEC采取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的合作方式。所作决定须经各成员一致同意。会议最后文件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各成员在政治上和道义上有责任尽力予以实施。
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成立于1993年,是工商界参与APEC合作的主要渠道。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就如何为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创造有利的工商环境提出设想和建议。理事会由各成员选派的三名工商界代表组成,主席由当年APEC会议东道主担任。工商咨询理事会每年召开4次会议,理事会设有常设秘书处,位于菲律宾马尼拉。工商咨询理事会较为活跃,为APEC合作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89年1月,澳大利亚总理波比·霍克访问韩国时在首尔倡议召开“亚洲及太平洋国家部长级会议”。
1989年11月6日至7日,12个创始会员国在澳大利亚堪培拉举行首届“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
1991年11月12日至14日,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在韩国首尔举行并通过《汉城宣言》,正式确定亚太经合的宗旨目标、工作范围、运作方式、参与形式、组织架构、亚太经合前景。亚太经合的目标是为本区域人民普便福祉持续推动区域成长与发展;促进经济互补性,鼓励货物、服务、资本、技术的流通;发展并加后开放及多边的贸易体系;减少贸易与投资壁垒。这次会议也正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回归中国后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与)、台湾三个经济体同时纳入亚太经合会。
1992年9月10日至11日,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泰国曼谷召开,确定将亚太经合秘书处设于新加坡,并确立亚太经合运作基金的预算规则。
1993年1月,亚太经合秘书处在新加坡成立,负责该组织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1993年11月20日,首届亚太经合经济领袖会议在美国西雅图布莱克岛(Blake Island)举行,并宣示亚太经合的目的是为亚太人民谋取稳定、安全、繁荣。
1994年11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茂物举行的经济领袖会议设立“茂物目标”:已开发成员在2010年前、开发中成员在2020年前,实现亚太地区自由与开放的贸易及投资。
亚太经合是经济合作的论坛与平台,其运\作是通过非约束性承诺、开放对话、平等尊重各成员意见,不同于世界的其他政府间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及其他多边贸易体要求成员签订具约束性的条约,但亚太经合与此不同,其决议是通过全体共识达成,并由成员自愿执行。
(Economic Leaders' Meeting)每年召开一次,讨论由部长级会议(经济领袖会议的前几天召开)及企业顾问委员会所提供的战略建议,随後通过经济领袖宣公布达成的正式政策。
【APEC精神】
APEC的大家庭精神是在1993年西雅图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中提出的。 为本地区人民创造稳定和繁荣的未来,建立亚太经济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要深化开放和伙伴精神,为世界经济作出贡献并支持开放的国际贸易体制。
在围绕亚太经济合作的基本方针所展开的讨论中,以下7个词出现的频率很高,它们是:开放、渐进、自愿、协商、发展、互利与共同利益,被称为反映APEC精神的7个关键词。
APEC是本地区重要的经济合作组织之一,共有5个层次的运作机制。
(一)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每年下半年举行。自1993年以来共举行了10次,分别在美国西雅图、印尼茂物、日本大阪、菲律宾苏比克、加拿大温哥华、马来西亚吉隆坡、新西兰奥克兰、文莱斯里巴加湾、中国上海和墨西哥洛斯卡沃斯举行。
(二)部长级会议:每年的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举行。由各成员外交部长(中国台北、中国香港除外)和经贸部长出席。自APEC成立以来共举行了14届,其中89年至92年分别在澳大利亚堪培拉、新加坡、韩国汉城、泰国曼谷举行,此后则分别与当年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同地举行。此外,APEC每年还举行一些专业部长级会议。
(三)高官会: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一般由各成员司局级或大使级官员组成。高官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会议的决定,并为下次领导人和部长会议做准备。
(四)委员会和工作组:高官会下设4个委员会,即:贸易和投资委员会(CTI),经济委员会(EC),高官会经济技术合作委员会(ESC)和预算管理委员会(BMC)。CTI负责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高官会交办的工作,EC负责研究本地区发展趋势和问题,ESC负责指导和协调经济技术合作,BMC负责预算和行政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此外,高官会还下设11个工作组,从事专业活动和合作。
(五)秘书处:1993年1月在新加坡设立,为APEC各层次的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负责人为执行主任,由APEC当年的东道主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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