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车险赔付率 财险业节流风骤起
本报记者 孙轲 北京报道
面对资本市场的持续低迷,投资业务大势已去,进入严冬期的财产保险业将更大的希望寄托在保险业务上,在财险业务中占比高达70%以上的车险业务,成为重中之重。
国内最大的财险公司——人保财险(2328.HK)——上半年出现了2.92亿元亏损,为实现全年扭亏,其正从承保、定损、理赔环节降低成本和赔付。
此外,各地保监局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各项措施,以规范财险经营,减少中间环节费用和赔付成本。
人保模本
人保财险一内部人士透露,前8个月的自然灾害赔付还在陆续进行,由此带来的整体赔付增加难以避免,因此人保正在全系统推行“车险保效益工程”,以谋求在占比较高的车险业务上实现盈利。
今年上半年,人保财险的车险保费收入占总体保费收入的76.1%。
来自人保财险的内部消息称,“车险保效益工程”,是以全面提升承保、理赔质量,提高盈利能力为核心,通过创新车险管理模式、强化控制核心风险点,实现财险主业“承保有效益”的目标,使车险赔付率指标得到改善。
为此,人保财险从承保、定损、核损到保险金追偿,防疏堵漏,降低车险承保成本和赔付支出。
此前,人保财险管理层曾表示,下半年将加强产品线建设,严格理赔管理,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投资收益,缓解大灾带来的不利影响。
人保财险一分公司负责人表示,抓车险效益关键就是降低车险赔付率、提高车险盈利能力,其中特别是抓关键环节的管控,全方位控制核心风险点,“我们已经把‘遏制超额赔付、降低案均赔款、控制未决赔案’作为这几个月的目标。”
但降低赔付水平并非易事。
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绝大多数车险赔付都控制在4S店和修理厂手中,夸大损失程度、超额赔付的现象比比皆是。
“修理厂和4S店把修理收入作为其重要收入来源,可以说是保险公司在间接的养活着他们。”一财险公司资深人士慨叹。
为此,人保财险开始推行远程定损,以加大车辆定损和核损的管控力度。
“同时,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及时掌握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重点做好可疑事故、重大损失和多次出险车辆的第一现场查勘。”人保财险理赔部一人士表示。
此外,人保财险查勘、定损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也开始与薪酬挂钩,“要求定损人员对车辆配件和工时价格严格把关,定损金额要下降5-10个百分点,尽量挤压水分,减少不合理定。”人保财险一分公司负责人表示。
定损人员的轮岗和交叉定损机制被引入到人保财险车险理赔中,派驻到各拆检中心、4S点的定损人员,被规定为每两个月轮换一次,以杜绝车险定损中屡见不鲜的道德风险。
此前几乎被忽略的保险金追偿和损余物资的处理也被列为车险保效益的手段之一。人保天津分公司一人士透露,“力争年底实现追偿670万元的目标。”
保险金追偿,指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了应由保险事故责任方赔偿的部分,之后保险公司即拥有对责任方相应的追偿权。
同时,该分公司为加强对损余物资的回收和处理,正计划建立损余物资处理中心,下达回收计划,力争到年末残值收入达到80-100万元。
一财险公司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加强追偿和损余物资处理也许能带来不小的收获,但给定损金额制定具体的指标容易招致克扣赔款的嫌疑,“虽然超额定损已经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一定要保证压缩的水分是属于不合理的部分。”
行业节流风
除了人保财险,其他保险公司也在车险理赔环节寻找效益。
大地保险公司一内部人士透露,公司刚完成对全国分支机构的理赔质量检查,在检查的12万多件车险赔案中,发现疑异案件200多起,减少不合理赔付金额超过100万元。
“今年通过与公安交警等外部部门配合,查出掉包驾驶员、醉酒驾车、故意制造虚假案件等欺赔骗赔,共拒赔虚假赔案500多起,减少了1300多万元的赔付成本。”上述大地保险人士称。
人保财险还将关口前移,将多次出险、赔付率较高、有骗赔嫌疑的客户和车辆列入黑、灰名单。
此外,见费出单正被广泛推开。
来自保监会的信息显示,继2008年1月北京开始全面推行“见费出单”后,四川、辽宁、河南、大连等地保监局亦牵头推行“见费出单”,山东、甘肃等地也有望在年内实现省内车险业务的“见费出单”。
北京保监局一人士介绍,实行“见费出单”关键是要所有市场经营主体全部执行,所有的缴费方式和业务来源必须全部纳入制度框架,所有的业务必须全部实现由系统自动控制,避免人为操作的风险。
北京保监局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7月,北京市车险保费收入21.54亿元,其中以刷卡方式支付保费18.89亿元,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保费2.65亿元,2008年以来未产生新增车险的应收保费。
但是,财险公司分支机构众多,总公司政策的执行难免被打折扣。
来自福建保监局的消息称,在实行车险“见费出单”前,人保财险部分机构将车行等渠道业务虚挂专业代理渠道,以规避总公司控制兼业代理渠道应收保费的相关规定,导致该公司专业代理渠道保费数高于全省所有专业代理公司代理保费合计数达数倍之多。
分渠道业务的“虚挂”问题正成为福建保监局的监管重点。
一财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人士透露,除了人保财险采取的上述手段外,“虚挂”还可能是专业代理、兼业代理和直销业务虚挂个人代理渠道,以套取现金用于支付返还及市场费用;或直销业务挂在兼业代理渠道下,以支付介绍费之用。
深圳保监局则正针对财险市场手续费支付不规范问题采取措施。
该局一人士称,按新规定,手续费的支付只限于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保险代理人,不得作为营销费用向包括本公司员工在内的其他人支付;手续费只能在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营销员代为办理的保险业务项下支付,不得在公司直销业务项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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