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11月12日电记者王继然11月11日,天津市召开“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表彰暨“法律六进”工作推动会,传达全国“法律六进”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总结、交流全市开展“法律六进”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对今后“法律六进”工作做出部署。
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五五”普法以来,天津市始终将“法律六进”活动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张苏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说,长期以来,天津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普法为民,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举办奥运会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拓展内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
张苏军指出,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对于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张苏军强调,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总结群众在实践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全面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
会议宣读了关于表彰2008年天津市“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的决定。天津市北辰区、南开区、大港区、市委规划建设工委等单位,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介绍了“法律六进”工作的具体做法、经验和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