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晓宇吉林省珲春市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律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普法与重点普法相结合,提高了法律进社区的实际效果。
一是抓好对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居民是社区的主体,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是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珲春市根据社区居民结构成分多样,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坚持分类施教的原则,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抓好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珲春市把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来抓,紧密结合未成年人可塑性强、好奇心强、盲从性强等特点,积极开辟法制宣传的新阵地、新途径,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形象直观、传递快速、感染力强的特点,对未成年人实施普法教育,增强了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三是抓好对外来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外来人口日益增多的实际,珲春市建立了素质教育、道德教育、行为教育“三结合”制度。着重组织外来人口开展法律常识、依法维权、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等内容的教育。全市已形成三级教育网,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学法、知法为自己维权”、“遵纪守法争做文明市民”等一系列活动,切实增强了外来务工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
四是抓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珲春市加强各社区的帮教队伍,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档案,通过结队包干、一对一帮教等措施,有的放矢地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观念,降低重新犯罪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