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11月13日电 记者胡新桥见习记者余飞因提供电影《十面埋伏》视频点播,湖北襄樊电信被诉侵犯著作权。昨天,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系电影《十面埋伏》在中国大陆的著作权人。
2006年,公司发现襄樊电信未经许可,通过《襄樊热线》网站向互联网缴费用户提供该影片的视频点播。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索赔26万余元。去年,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襄樊电信赔偿9万余元。
襄樊电信不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2日的庭审中,襄樊电信代理人称,《襄樊热线》提供的视频点播只是一个链接,真正存储并提供电影内容的是湖北电信互联星空网站服务器。“互联星空”已经取得了广东中凯公司的许可,而中凯公司此前取得了相应的授权。
襄樊电信代理人认为,湖北互联星空获得广东中凯公司关于《十面埋伏》的授权,每年的费用是375元。参照文字作品侵权赔偿的标准,判断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所得),应为3至5倍,最多不超过10倍。一审判赔9万余元显然过高。
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代理人对此反驳:《襄樊热线》网站通过提供视频点播的网络链接,获得了不正当利益,“只提供链接”不能成为规避责任的理由,湖北互联星空与广东中凯的协议与本案无关;该电影出品人和摄制人系同一单位,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有权主张权利;一审判决合法适当,请求法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