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费每平米涨5元 15日起居民可要求入户测温
为适当缓解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经营困难,确保广大群众冬季正常有序采暖、稳定用热,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并履行价格听证程序,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决定适当调整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
自今年采暖期起,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按供热建筑面积由现行每平方米20元调整为25元,上调5元。本市今年居民热价的调整,是本着财政、企业和居民共同负担的原则,适当控制居民供热调价水平,调价措施与补贴措施同步出台,尽可能地减轻居民因调价而形成的实际负担。
为确保调整居民热价的措施顺利实施,市物价局要求,供热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水平和供热质量要求,进一步节能挖潜,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有关部门和供热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供热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明天起居民可要求入户测温
从明天开始,本市将正式进入今年冬季供热期,按照规定,明天起家中温度不达标的市民,可以要求维修人员入户测温。
据供热站工作人员介绍,进入供热状态后,整个管网当中的水循环起来需要一个过程,并不是这边一升温,居民家的暖气片就有变化。如果发现家里的暖气片还是冰冷的,可以询问一下周围邻居,如果大家的暖气都这样,那就可能是整个管网还没有循环过来;如果周围的暖气都温了,自己家里的暖气还是冰凉,那应该赶快给供热站点打电话维修。
按照有关规定,在供热期内,未与阳台打通的居室温度标准应达到18℃(±2℃),安装采暖设施且未与阳台打通的厅、厨房、卫生间和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温度标准为16℃(±2℃)。居室、厅、厨房、卫生间与未安装采暖设施的阳台打通的不保温度达标。从明天开始,享受集中供热的用户,发现室温不达标时,可直接与供热单位联系要求测温或维修,或拨打供热合同中写明的电话报修。
提醒:升温有过程联系维修找对门儿
从锅炉点火升温,到居民家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需要一段时间,短时间骤然升高温度,管道会发生破裂、漏损等事故。另外,暖气管散发出的热量首先要被墙壁吸收掉,等到墙壁达到热饱和状态,室内的居民才会感觉到温暖。由于所辖供热面积大小不同,各供热单位启动升温程序后,其热源到达用户家庭内暖气设施的时间有所不同。
为缩短维修时间,建议居民在家里暖气出现问题时最好先直接联系负责小区供热的供热管理站。当用户确需进行相关问题的投诉时,再联系各级供热管理部门。报修后要耐心等待,暖气故障原因不一定在反映人家里,在未入户的情况下维修人员可能已经在进行维修。
调整低收入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供热补贴
昨天,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本市关于调整低收入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供热补贴政策,指出,为了缓解居民集中供热价格上涨给低收入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本市特调整城市集中供热低保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供暖补贴比例。
具体比例调整为: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无”家庭和优抚对象中非农业户籍无工作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家庭,供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城市集中供热低保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采暖费1250元以下的,按采暖费60%给予补贴,50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1250元的超过部分,由用户个人承担。
此外,本市特对城市特困救助家庭和非集中供热城市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给予定额取暖补贴。考虑到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和燃煤价格的上涨,对城市特困救助家庭和非集中供热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给予每采暖季200元的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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