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跳江抱小孩陪葬 两人造谣称其为英雄被拘
华龙网—重庆晨报
华龙网讯 (记者 李斌)昨日下午,重庆忠县洋渡镇蒲家村2组农民秦绍华、忠州镇巴王路95号居民聂启发被忠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任家镇蚕茧站退休职工成善忠也受到处罚。
男子想死怕孤单
忠县政府新闻办主任王志勇介绍,11月4日下午4:35左右,6岁的申林从某学前班放学后随同奶奶李某一起回家,路过老公安局附近长江边的路段时,被等候多时的田某抱起跳入长江。最后田某被救起,申林溺水身亡。
经调查,田某出生于1984年11月,该县新生镇人,去年12月经医院鉴定患精神分裂症,被送到精神医院治疗无效。今年5月,应田某父母的要求,田某转入另外一家医院治疗。
据田某供诉:“回到忠县疗养后,我觉得很压抑,就想去死了算了,但我又觉得害怕和孤单。大约10多天前,我就想到去抱个小娃儿陪我一起死。”
有人发传单说“真相”
“11·4”事件发生后,部分群众谣传自杀未遂害死无辜小孩的田某是见义勇为。
11日,有人在北山中心广场一带散发传单,称有人目睹了事发过程,能证实见义勇为的真实性。
任家镇蚕茧站退休职工成善忠称,自己当时目睹了英雄救人的过程。当民警带领他到滨江路一带指认地点时,成善忠指出的地方却与实际出事地相差甚远。
虚构事实被复印散发
11月10日下午,在巴王路原针织厂附近摆摊的聂启发,看见一群人围在一起议论“英雄被冤”的事件,也去凑热闹。这时,来自该县洋渡镇蒲家村2组的农民工秦绍华冒出一句:“你们晓得个啥子哦,我亲眼看见的。”
聂启发顿时把秦绍华叫到一边,要他详细介绍情况,并摸出一张烟盒纸记录:“我发现小孩在水里,这个人就敢(赶)快去就(救)……”
聂启发的家属闫德姜拿过纸条就递给了周围的市民,有人便将纸条复印后散发。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拿着纸条到处传播,一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民事赔偿已妥善解决
昨日,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对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秦绍华、聂启发分别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成善忠也将被追究违法责任。
据悉,“11·4”事件民事赔偿相关部门已妥善解决,田某已移交给管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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