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三亚11月14日电(记者尹海明)针对从11月10日起发生的部分出租车司机集体罢运事件,14日上午,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等三亚市委、市政府领导与出租车司机代表进行座谈,倾听他们的心声与诉求。
14日下午,该市主要领导再次与三亚全市2000多名出租司机在该市图书馆对话。江泽林代表市委、市政府再次向广大出租车司机致以道歉,并当场做出6项决议。会后,三亚罢运出租车全面恢复运营。
据悉,为尽快解决三亚出租车罢运这一严重影响三亚社会秩序和城市形象的事件,11日下午,三亚市政府代理市长王勇曾召集该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出租车司机代表、出租公司代表进行协调,在会上回应了出租车司机提出的各项要求,并向出租车司机致歉。但会后该市出租车交通并未得到全面恢复。
今天的会上,出租车司机代表集中反映了“出租车承包金过高和政府下调租金的政策迟迟没有落实”、“部分公司在要求与司机签订的新合同中,修改压缩承包年限,附加条款,变相抵制政府为司机减轻负担的决议”、“司机向政府反映问题的渠道不畅”、“黑车、套牌车等非法运营车辆猖獗,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
江泽林随即就“出租车租金严格按照政府文件下调”、“多收部分租金限期全部退还司机”等问题向广大司机做出了承诺。在随后与各企业负责人召开的座谈会上,各企业代表也表示,坚决拥护和执行市政府决议。
三亚市委、市政府今天下午就本次出租车罢运事件做出6项决议主要内容为:第一,严格执行原来政府出台的关于出租车承包金的文件,即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全市出租车承包金统一调整为旺季(当年10月至次年3月)每月5800元,淡季(当年4月至9月)4800元,所有出租车单车月承包金平均为5300元,已多收的部分,要在两天内,即本月16日前,全部退还司机。否则,依法取消其经营权。对按期未退还的租金,由三亚市政府追缴。第二,各出租车企业不得因承包金标准下调而改变合同承包期。第三,因出租车企业不执行政府政策而导致车辆经营权被取消的,被取消指标调至三亚市直公交企业,原承包司机可到该公司继续承包经营,其原交承包金,由市政府追缴。第四,坚决依法打击非法运营行为,取缔“黑车”,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第五,罢运的司机,必须在今天下午17时前,恢复运营,否则,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第六,依法严惩在本次罢运事件中的非法打砸人员。
今天下午4时座谈会议结束后,三亚罢运出租车全面恢复运营。
三亚发布关于规范出租车营运管理秩序的通告
江泽林与的哥座谈:相信政府有能力解决好问题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