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1月15日电 (记者 龚读法实习生姜越潮)一对安徽籍夫妻俩违章开设流动水果摊,被城市管理执法队没收电子秤后,竟上门刺伤三名城市管理执法队员。11月13日,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经过审理,这对夫妻因妨碍公务罪,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据祝某交代,祝某和江某是夫妻俩,2007年4月来到杭州后,就一直做水果生意。夫妻二人曾在杭州拱墅区登云路夜市摆过一段时间的水果摊,而后就开始利用货车四处流动贩售西瓜。从用货车流动贩卖西瓜以来,已被城管处罚了四次。然而与别人不同的是,祝某和江某在被罚的过程中,越罚越有“经验”,越罚越有“胆识”。2008年7月6日晚9点左右,正在杭州凤起路立交桥底下违章设摊贩卖西瓜的祝某、江某,又一次被城管抓获,此次抓获他们的是下城区城管执法局潮鸣中队的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人员暂扣了其违法经营工具电子秤一台。而在处罚过程中,有着屡次被罚经验的二人,趁城管执法人员不注意,开着装满西瓜的货车迅速逃离了现场。
当天晚上9点半左右,祝某和江某突然闯进下城区城管执法局潮鸣中队办案室,欲强行要回被扣的电子秤。当二人被告知须按相关法规接受处罚时,便开始在办案室大吵大闹,江某先是用力摔打办公桌上的电脑及其他物品,后又与工作人员发生推攘。而此时的祝某突然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将城管执法局队员储召江、王剑、胡矢杨三人刺伤。之后,两人驾驶货车逃离现场。7月16日,祝某和江某在安徽省泾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0月21日,祝某夫妻俩被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祝某的母亲和他的几个哥哥等亲友也坐在旁听席上。祝某显得很激动,几度哽咽,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多次表示,对不起受伤的城管队员,“我认罪,真诚地向城管队员说对不起,我会尽我所能赔偿”。而他的母亲更是泣不成声。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两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公务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两被告是初犯,到案后交待态度较好,同时由于三名被害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且考虑到夫妻俩的第四个孩子才5个月,尚在哺乳期,遂作出判处祝某有期徒刑2年和判处江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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