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1月15日电(记者刘元旭)天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继去年12月实行居民赴港澳个人游自助申请业务并缩短办证时限举措后再度放宽政策,推出居民再次赴港澳个人游签注立等可取制度。
天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自11月17日起,凡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但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外的天津市民,在办理赴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手续时,只需到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通过自助申请机,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完成申请手续后,可在1小时内领取到所申请的签注,无需填写申请表,也不需排队等候。
据了解,随着天津市与港澳在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交往逐渐增多,居民赴港澳需求日益强烈。为促进天津与港澳之间的交流交往,天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近年来在放宽出入境条件、简化办证手续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放宽举措,2005年开通了天津市居民赴港澳地区个人旅游,2007年开通了市民赴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自助申请系统,市民只要凭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即可通过自助受理系统自行完成申请手续,不需再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手续,并将工作时限由10个工作日减少为5个工作日,大大加快了办证的速度。
近3年,天津市居民赴港澳人数平均每年以55%的速度递增,2007年天津市居民办理赴港澳证件和签注近12万人次,其中个人旅游接近9万人次,占赴港澳总数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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