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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普法:将法律交给亿万人民群众(图)

  在共和国的法制编年史上,1986年是一个值得记录的年份。从这一年开始,一项在人类历史上亘古未有的规模宏大的全民普法工程拉开了帷幕。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中国的普法之路已经走过了漫漫二十余年。

  通过二十多年的全民普法教育,我国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得到了广泛宣传、普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中,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006年12月4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法律援助活动在沈阳举行。

  普法大幕徐徐拉开

  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由此,一项在亿万人民群众中开展普法活动的宏大工程拉开了序幕

  在许多人的记忆里,上个世纪80年代是一段令他们难忘的时光。改革开放的号角开始在神州大地吹响,中国的经济起步腾飞,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宏伟蓝图开始浓墨重彩地勾画。
也就是在这一时期,一项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伟大创举诞生了。

  当时,经历了十年动乱,人们对民主和法制的渴望前所未有的强烈。

  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同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决议指出: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将法律交给广大人民群众掌握,使广大人民知法、守法,树立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保障公民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宪法和法律实施。为此决定,从1986年起,争取用五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中,普遍进行一次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并且逐步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这是共和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作出的第一个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由此,一项在亿万人民群众中开展普法活动的宏大工程拉开了序幕。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全民普法活动在神州大地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如此大规模的普法活动令西方国家惊叹。德国司法部长来访时,问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他说,我第一个印象就是中国搞普法,这是西方国家做不到的。

  从普及“十法一条例”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现在看来,当时的普法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不能和如今大规模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相比,但在当时,普法这一新生事物却让亿万群众第一次近距离触摸了法律

  在一个人口占世界四分之一的泱泱大国实施全民普法谈何容易。然而实践证明,中国不仅做到了,而且做得很成功。

  回顾20多年的普法历程,一条清晰的普法之路呈现在我们面前。

  1986年至1990年,是全国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阶段。这一时期普法教育的特点是启蒙教育、普及法律常识。

  “一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普及法律常识的对象是:工人、农(牧、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以及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普及的基本内容是: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兵役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以及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基本法律。简称为“十法一条例”。

  现在看来,当时的普法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不能和如今大规模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相比,但在当时,普法这一新生事物却让亿万群众第一次近距离触摸了法律。

  据统计,截至1990年,“一五”普法结束时,全国有7亿多人参加了普法学习,占普法对象总数的93%。

  “一五”普法结束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深入进行,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从1990年下半年起,中宣部、司法部组成调查工作组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召开了十几个座谈会,广泛征求三十多个部、委、局以及部分省、市的意见后,《关于在公民中继续普及法律常识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最终拟就。199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这一规划。不久,为适应普法工作的需要,成立了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二五”普法,在继续抓好宪法等基本法律知识普及的同时,强调了部门专业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突出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200多部法律法规。

  值得一提的是,在“二五”普法开展期间,在普法基础上开展起来的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到1993年底,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由党委、人大、政府作出决议并制定实施方案,正式提出并开展了依法治市的省辖市、地级市已达113个,县级市120个,约占全国城市总数的40%;约有600多个县(区)正式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二五”普法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较“一五”普法有了很大的推进,尤其是依法治理工作的逐步开展,为推进国家的法治化管理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从此,依法治理成为各地各部门以及各行业追求的准则,也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终提出并付诸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时间进入到1996年,“三五”普法工作开始启动。这一时期,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成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在基层乡村、社区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万家”活动;在军民共建中开展“法律拥军”活动;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三五”普法期间,一项项形式新颖的普法活动在各地相继展开。与此同时,一支具备较高法律素质的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员队伍已经形成,全国总人数达到700多万。有25个省、自治区成立了省级普法讲师团,成员700多人,全国地市、县级成立的普法讲师团成员有61000多人,法制宣传教育从此有了高素质的宣讲骨干队伍。

  2001年是“四五”普法的起始之年。“努力实现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这是“四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的目标。

  在“四五”普法期间,各地及107个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业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

  此外,在这一时期,普法宣传还迎来了几件喜事。

  2001年6月27日,由司法部主办的“中国普法网”正式开通,法制宣传在现代传媒领域有了自己的阵地。

  同年12月4日,人们迎来了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各地广泛开展了以“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此后,每年的12月4日,全国各地都会举行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

  作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同时也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从2006年开始,中国的普法工作又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适应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五五”普法规划为普法工作确立了更高的目标。

  2006年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为“五五”普法的启动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国各地迅速响应。

  “五五”普法以来,分别举办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和各省(区、市)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成立了“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每年为地方和中央国家机关安排领导干部讲座100多场;组织编写了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包括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普法重点对象和社区学法读本。

  2006年7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决定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

  随即,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共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积极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为了保障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等市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奥运法制宣传,为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做出了积极贡献;

  上海市组织271家律师事务所与156个街道、镇结成对子,向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江西省组织开展“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被居民称为贴心的法律顾问;

  广西、河南等省区则开展了“法制电影进乡村”活动。

  时至今日,“法律六进”活动依然在循序渐进地向前推进。

  规章制度建设功不可没

  这些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伴随着“五五”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新一轮普法高潮正在全国掀起

  共和国20多年的普法工作之所以成果丰硕,相关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功不可没。

  各地区、各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实践中,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将之制度化、规范化,进而使相关普法工作在更高的层次、更广的范围得以持续推进。

  2003年,司法部与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并于同年6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由此拉开了在全国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帷幕。目前,全国已经表彰了三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共1009个。

  2008年4月,全国普法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目前,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为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五五”普法以来,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推进的轨道。

  前不久,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该条列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河北、辽宁、陕西、甘肃、宁夏、湖北、安徽、江西、广东、云南、江苏等省、区已相继出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地方性法规。

  这些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伴随着“五五”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新一轮普法高潮正在全国掀起。

  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百姓一个都不少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加强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分突出。而作为依法行政的主体———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理应成为学法用法的表率。

  1994年12月9日,在中南海怀仁堂举办了中央政治局第一堂法制课。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听法制课,有力地推动了全国普法工作的进一步深入。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加强。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区、市)制定了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仅中央普法讲师团成员每年就为各省、市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100多场。95%以上的党校、行政学院把法律作为重要内容培训干部。全国不少地方政府聘请了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青海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总结该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的成果时表示,“由于我们实施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发挥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龙头带动作用,使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影响不断扩大,各地、各部门依法治理机构的协调指导能力不断增强。”

  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适应公务员的法律需求,努力拓展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的渠道,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把公务员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录用、考核、晋升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作为另一普法的重点对象,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也时刻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2006年11月11日下午3时,在北京市丰台区第二中学的会议室里,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有意思的是,“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被告”、“律师”,全部都是面带稚气的中学生。

  这是该校法律小组的学生在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而在一旁指导他们的,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翟丽平,她也是该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

  除模拟法庭外,一些适合青少年的普法活动也开展的有声有色。

  吉林省各地开展了“普法大篷车,送法到基层”,“小手牵大手”、“带法回家”等生动有趣的普法活动,深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山东省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各地纷纷开展了“法制教育年”、“律师送法进校园”等活动,教育部门还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学生法律知识竞赛。

  安徽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组织编写了融知识性与趣味性于一体的《普法歌谣》,成为全省青少年喜爱的普法读物。

  此外,各地还纷纷在政法机关选派责任感强、业务精、宣讲能力好的政法工作者到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据统计,目前,全国80%的中小学校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与此同时,各地还依托少年法庭、监狱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建立近3.5万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深入开展了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培养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加强。各地各部门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企业的自身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制学习。

  据统计,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系统学习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全国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6万多期,200多万人次接受了培训;全国9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法制顾问制度,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观念和能力得到明显强化和提高。

  “五五”普法首次将农民列为重点普法对象。在“法律六进”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对农村和进城务工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天津市滨海新区注重抓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该区在进城务工人员集中的“青年公寓”配备了法律触摸屏,并开辟法律信箱和法律知识园地,为进城务工人员普及法律知识;

  济南市建委系统开展了“送法到工地”活动,向建筑业农民工免费发放“维权扑克”5万副,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海南省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工作,全省由2477人组成的166个法制宣传巡回工作组深入农村调解纠纷10458宗,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5154件。

  法制宣传形式丰富多彩

  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工作的迅猛发展,也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中国普法网的诞生,带动了各地方普法网站的建立和门户网站的法制宣传

  川流不息的公交车成了流动普法大课堂,可爱的福娃走进电视开口“讲法”,创办手机报向广大手机用户传播奥运法律知识……在奥运法制宣传工作中,新颖活泼的普法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增添了人们学法的积极性和乐趣。

  20多年来法制宣传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与社会各界不断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是分不开的。

  在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一些公共场所,经常可以看到用于普法宣传的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橱窗等。

  而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工作的迅猛发展,也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一批党报、党刊开辟了法制专版、专栏;中央和地方法制类报刊已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一些地方新闻媒体也都拿出一定的版面开展法制宣传报道。

  2004年底,中央电视台开办了社会与法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治中国》、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中国法治报道》、《法治在线》等栏目已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节目。长沙、黑龙江、山西、河南、陕西等省市电视台纷纷开设了法制频道,北京、上海、山东等电视台都已开办了多档法制类节目。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电视法制节目、栏目已有约250多个,广播法制节目约近百家。

  2001年6月中国普法网的诞生,带动了各地方普法网站的建立和门户网站的法制宣传。到目前为止,全国设有专门普法网、法治网150多家。

  此外,运用法制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也成为普法的一大亮点。从2003年开始,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连续举办了全国法制宣传书画大赛、法制故事征集大赛和法治动漫创作大赛等活动,有效带动了各地法制文艺活动的繁荣和发展。据统计,“四五”普法以来,北京、上海、山西、云南、湖北、四川、安徽、浙江、青海、江苏等省市都举办了全省的法制文艺演出。

  法律改变了人们的生活

  普法正在影响亿万人民的生活,普法正在改变亿万人民的生活。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了较为全面地了解法律的机会,有效地提高了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水平,在相当程度上减少了法盲违法的现象

  1992年,一部名为《秋菊打官司》的电影吸引了无数观众走进影院。随着我国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像“秋菊”一样的普通人正习惯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4年,家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鸿桥村的胡雪妹等150位农民,一纸诉状把国土资源部告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庭上,操着浓重家乡话的4位农民代表和国土资源部的官员展开辩论,给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最终,法院判决国土资源部受理150名农民针对国土资源部《关于无锡市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在北京丰台区,有一家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自2005年9月成立至今,已为5000多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帮助,而接受咨询的案件达17000件,涉及农民工9万多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师感慨地说。

  因为身高不足1.2米被谢绝观看演出,北京一名7岁女孩将演出场所保利剧院告上法庭;已退休的南京市民吴进文,因为超市“不找零”在郑州打赢了一场2分钱的官司。这些用法律“讨说法”的举动,在20多年前是很难想象的。

  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部门设立的法律咨询台前都是人头攒动,这已成为固定的街头一景。络绎不绝的群众期待法律能解开他们心中的疑问,化解他们身边的纠纷。

  而近年来,每一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的制定,也总能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后,在40天时间里,社会各界人士共提出意见11543件;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布后,在30天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到191849件意见。公民法律素质的提升让他们参与立法的热情空前高涨。

  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

  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评价说,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了较为全面地了解法律的机会,有效地提高了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水平,在相当程度上减少了法盲违法的现象,并为整个法治建设提供了普遍的认识基础。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它是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监督法律实施的认识前提。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普法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社会稳定的保持,总之对于社会和谐的意义是不容低估的。

  普法正在影响亿万人民的生活,普法正在改变亿万人民的生活。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更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这为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

  继往开来,再创辉煌。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我们期待,中国普法继续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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