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十一月十六日电(任丽娜)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简称“煤焦反腐专项办”)发布最新消息称,自今年七月山西省“煤焦反腐”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至今已收缴偷、漏、欠等资金逾二十多亿元人民币。
今年十月,山西省委、省府为进一步遏制煤焦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决定从即日起到二0一0年,在全省开展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中明确确定了十项清理整治重点。集中整治重点是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范围是全省矿产资源领域涉及审批、监管、整合、价款收缴、储量登记与评估、执法等环节的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在“煤焦反腐”专项斗争中,山西省“煤焦反腐专项办”查获了沁县大华焦化有限公司偷税一百五十余万元大案及太原市万柏林区原安监局局长郝俊亮单位受贿案。
据统计,截至目前,“煤焦反腐专项办”专项清理组现已收回柳林狮尾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炭发展基金贷款两千三百八十三点八万元,山西省国资委收回煤炭发展基金本息、红利及退股四点八七七三亿元,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清缴能源基金三点八八二二亿元,各市收缴各类资金十一点五二九一亿元。
据山西省“煤焦反腐专项办”通报,沁县大华焦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云奇在任职期间,伙同他人偷逃税款达一百五十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经进入立案程序,将对其追究党纪责任。
太原市万柏林区原安监局局长郝俊亮,于二00五年指使下属将太原市矿山设计院给付的万柏林区四十六座煤矿“安全评价返还款”二十三万元,私存个人活期存折,同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太原市矿山设计院孟某的“好处费”五万元,收受与该局主管的万柏林煤矿联合开发经营该矿七号煤层矿井的宋某五万元,并于二00六年收受宋某为其支付的一百零一万元购房款。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判处郝俊亮犯单位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当地已决定给予郝俊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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