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因拖欠2008年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92.8万元,被省政府通报批评,镇财政所所长被免职,镇党委书记、镇长、驿城区财政局干部分别被处分。
根据通报,经调查,截至10月16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拖欠2008年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92.8万元。
拖欠原因是镇政府对工资发放重视不够,工资发放监督存在薄弱环节。
省政府已责成驿城区政府监督水屯镇于10月31日前足额补发拖欠的工资、津贴补贴。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已责成驿城区委、区政府向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责成水屯镇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给予镇党委书记党内警告、镇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镇财政所所长免职处理,给予驿城区财政局乡财区管中心主任行政记大过处分。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保障制度,要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工资和津贴补贴按时足额发放。(记者郭富收)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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